自从广州地铁公布了13号线二期的站点后,其中经过家门口的农林下路站点令不少街坊都开心地表示未来出行更加方便快捷。
5月6日,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农林下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框架结构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最高可补53800元/平方米,或者选择以房换房,则有两处小区可供选择。
根据征求意见稿,地铁13号线(农林下路站)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规定的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按本项目房屋征收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被征收人自本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选择货币补偿、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房屋移交时间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产权面积再补偿3000元/平方米;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房屋产权面积只能补偿1500元/平方米。在第二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根据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人还可选择在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或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进行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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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珠光北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5.2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6.5万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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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进行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20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4万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万元购买。
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5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2000元/平方米给予搬迁时限奖励;在第一阶段搬迁时限奖励结束之日起3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迁的按被征收房屋产权面积1000元/平方米给予搬迁时限奖励;在第二阶段结束之日后签订协议的,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以上搬迁时限奖励在房屋产权调换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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