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开始处罚!仍有车主不知道越秀14条路段在早高峰禁停,所以杯具了……
2019-06-11 16:30:40


5月22日,广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为缓解广州市中心城区在高峰时间段的交通压力,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的规定,在先烈中路、水荫路等16条暂停收费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准停时段,并定于从6月10日,也就是今天起正式依法对准停时段外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


昨天上午,

小e先后走访了

先烈中路、朝天路和大德路,

发现仍有不少车主违例泊车……


在朝天路和大德路,小e更看到了交警蜀黎对违停车辆进行劝导、拍照开单、拖车等处罚措施。





——先烈中路——

上午7点50分,小e发现区庄地铁E出口至区庄立交的南侧、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东侧、区庄立交以北新大新百货路段东侧、区庄立交西北侧原道路至永泰西约西侧、区庄立交环市路至青龙坊路口西侧路段,仍有不少车辆在路边的临时泊位违停。


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东侧位置,已树立了最新的临停泊位指示牌。


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东侧位置,一违停车辆的车身布满落叶。





区庄地铁E出口至区庄立交的南侧路边的临停泊位几乎全满,部分行人、单车在路中央穿梭。



区庄立交以北新大新百货路段的东侧亦停满了车辆。



一车主从车上下来后进入路边一早餐档购买早点。


此外,小e亦观察到由于区庄地铁E出口至区庄立交的南侧路边有众多小吃餐馆,所以吸引了不少车主在此位置临停用餐。


一名正在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东侧位置停车并卸货的车主向记者表示,对于7:30-9:30期间该段路禁停一事并不知情,“平时也是这样停。”


经过小e提醒,

看到路边的临停泊位指示牌后,

该名车主表示往后会注意禁停时间。




位于区庄立交南侧路口,小e发现了一台车头玻璃碎裂、车牌属安徽省亳州市的红色面包车,车身贴满了广告标识,附近一名商家告诉小e,经常看到这辆车停放在此,“可能是僵尸车。”


区庄立交环市路至青龙坊路口的西侧,一名挂着工作证件的人员正在告知司机此路段的准停时段,并劝导车辆驶离。



——朝天路——

上午8点30分,小e在朝天路发现同样有车辆在此违停,还有交警到场并正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执法,其中一辆车头位置布满落叶和树枝的黑色本田被移至拖车上准备拖走。


朝天路上,交警正对违停车辆进行劝导。



今早8点30分,一车头布满落叶和树枝的黑色本田被移至拖车上准备拖走。



闻讯而至的车主除了要求进车里取回贵重物品外,更对拖车一事表示不理解。


据该车主讲述,自己是外地人,昨夜凌晨把车驶至朝天路停放时因路黑,并没有看到路边的临停泊位指示牌,此前亦不知道该道路设置了准停时段。


朝天路上的临停泊位指示牌。



部分违停车辆上更放有最新准停时间段的宣传单张。



——大德路——


临近布匹批发市场的大德路上同样有违停情况存在,交警也到场对违停情况进行了处置。有街坊表示不清楚处置标准,交警也进行了解释。



9点05分,小e在大德路上发现违停情况同样存在。



由于大德路邻近布匹批发市场,有不少车辆在此停靠等候上下货,图为交警在疏通交通。



满族小学对出位置,交警正在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开罚单。


有街坊表示,

不清楚交警的执法标准,

什么情况下开罚单什么情况拖车?


对此越秀交警回应表示:在停车位内有司机在驾驶座位上的就警告或拍照开罚单,如无司机在车内的就作拖车处理。此外,如果在9:30及以后停车,则不作出处罚。


路面变清爽 街坊拍手叫好
 


“现在车都清走了,

路面看着让人感觉舒服多了。”


走访期间,一名围观执法的街坊告诉小e,对于市交通运输部门新出的规定,他是拍手叫好,“之前太多车主利用暂停收费这个惠民措施在临停车位上长时间停放车辆,产生了大量的僵尸车,滥用社会资源。”


家住海珠区的梁先生,因孩子就读于越秀区朝天小学,所以每日皆需用车接送孩子上下课。有时因担心早高峰路况,梁先生经常还会提早出门到学校附近后再让孩子小睡一会儿。对于朝天路设置准停时段,梁先生表示也是今天送孩子上学时看到交警执法才知悉情况,并表示理解和支持,“希望以后交通压力不那么大,我们就不再需要那么早出门,孩子也能起晚一点。”


街坊注意了,

以下就是最新规定设置准停时段的16条路段,

不想被拖车,被罚“牛肉干”,

那就赶紧记下它们啦!


试点泊位路段



1、先烈中路(区庄地铁E出口至区庄立交的南侧、区庄立交—黄花岗路口的东侧、区庄立交以北新大新百货路段的东侧、区庄立交西北侧原道路至永泰西约的西侧、区庄立交环市路至青龙坊路口的西侧);

2、水荫路(天河路以北至水荫南路);

3、大德路(全路段);

4、海珠路(海珠北路、海珠中路、海珠南路);

5、寺右北二街18-28号(全路段);

6、寺右北三街二巷(全路段);

7、寺右一马路(寺右新马路以北段);

8、寺右南二街(寺右南一街至寺佑南二街);

9、纸行路(全路段);

10、竹丝岗二马路(广东医药大学附属一院路段东南侧、广百百货商场路段南侧);

11、朝天路(全路段);

12、米市路(全路段);

13、康大路(海联路至建基路);

14、同福中路(健康坊至拱桥);

15、逢源路(多宝路至宝源路);

16、大南路(全路段南侧)。


注意:


以上试点路段内暂停收费临时泊位的准停时段为每日9:30至次日7:30,在此时段外停放车辆的(即7:30-9:30在泊位内停放车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