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中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广州将继续推行“穗康码”加强社区农村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明确,从本通知印发之日(2月27日)起5日内,全市各区应组织引导本区居住小区(村)内所有居住人员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完成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生成“穗康码”,并按要求完成“穗康码”应用本区管理员、审核员名单收集,因地制宜开展居住小区(村)通行认证管理工作。
方式1:
打开微信,通过扫一扫如下葵花码,快速添加“穗康”小程序:
方式2:
在微信搜索栏输入「穗康」,点击进入“穗康”小程序。
方式3:
通过他人分享的小程序链接或识别推文中的葵花码,进入“穗康”小程序。
方式1:
点击首页“我的穗康码”,点击“上报健康信息”,填写用户健康自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员类型、是否有湖北旅居史、是否有如下症状、详细描述等信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务必如实填写。
方式2:
点击首页“健康自查上报”,选择“上报我的健康信息”或“为他人上报健康情况”,填写用户健康自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人员类型、是否有湖北旅居史、是否有如下症状、详细描述等信息。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务必如实填写。
点击“提交”,提交后点击“立即生成穗康码”。提示如下:
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法使用智能终端设备的人员,可以由共同居住的成年亲属或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安排人员代为线上申报,穗康小程序支持生成亲友/他人“穗康码”。
1. 点击“穗康码管理”,新增亲友/他人“穗康码”。
方式1:手动添加
进入“穗康码管理”,点击“添加”,点击“上报新成员”,健康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生成亲友/他人“穗康码”。
方式2:通过“扫一扫”添加
进入“穗康码管理”,点击“扫一扫共享二维码”,扫描亲友/他人“穗康码”,完成绑定。
2. 进入“穗康码管理”,点击切换按钮,可以实现本人和亲友/他人“穗康码”的切换。
1. 点击相关人员分享的居住小区(村)邀请链接,或扫描居住小区(村)葵花码;
2. 核实居住小区(村)信息,如信息无误,点击“提交申请”;如信息有误,点击左上角返回箭头退出;
3. 查看绑定居住小区(村),点击“我的”,点击“我的关联信息”查看;
4. 解绑居住小区(村),点击“我的”,点击“我的关联信息”查看列表,选择解绑居住小区(村)向左划动,点击“解绑”。
1. 通行人员携带智能终端进入居住小区(村)时,向查验员出示电子“穗康码”。
2. 通行人员无智能终端进入居住小区(村)时,向查验员出示纸质“穗康码”或由同行人员代为出示电子“穗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