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遭遇电信诈骗,社区律师巧用新规成功将钱追回
2020-08-26 23:27:14




2012年9月,高龄82岁的陈伯被诈骗分子通过电话进行诈骗财物,陈伯向其账户汇出人民币一万元。汇出款后不久陈伯意识到自己受骗,并于当天向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白云派出所报警,随即银行将陈伯存入诈骗分子账户中的一万元长期锁定至2099年。



虽然陈伯被骗去的钱已被锁定,但由于诈骗分子一直未归案,银行没有收到有效的法律文书,因此没有依据将该一万元返还给陈伯。

这一万元也成为了陈伯的一块心病,只要想起便让这位节约了一辈子的老人家寝食难安。最终,白云街大沙头社区法律顾问、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胡攀利用案发至今这几年间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条例,成功帮助了陈伯。


胡攀表示:

通过社区收到了陈伯及其家属的法律求助,在听取陈伯关于被诈骗情况的陈述后,我与社区工作人员分析了陈伯遭遇诈骗的情况,并根据这几年新颁布的法律条例找到了事情解决的依据:

2016年发布实施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四条提到:

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2017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样也有相关适用的条例。


在胡攀律师的协调下,陈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向白云街派出所发出《法律意见书》,请求公安机关适用上述新的规定。随后,陈伯在派出所经办警官的带领下去到银行办理退款手续。陈伯最终得到了银行返还的一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