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们,华乐这些内街内巷泊位从1月1日起可免费停车!
2020-12-26 00:30:21


日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越秀区团结路等9条城市道路泊位经营合同期限届满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通告。


通告中提到,包括团结路、友爱路、爱国路等9条城市道路共327个的泊位经营合同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并从2021年1月1日起移交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以下为移交的城市道路泊位所在路段


1、团结路(80个泊位)

2、友爱路(43个泊位)

3、爱国路(13个泊位)

4、和平路(68个泊位)

5、永泰路(19个泊位)

6、青菜岗16-19至38-46号(40个泊位)

7、淘金路112-118号(12个泊位)

8、淘金路126-138号(19个泊位)

9、淘金路132-140号(33个泊位)


团结路的泊位

友爱路的泊位

爱国路的泊位

和平路的泊位

淘金路126-138号的泊位

永泰路的泊位

改造施工期间 上述泊位暂停收费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也提醒到:上述路段有关城市道路泊位经营单位提供的车辆停放服务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如有车主已预付明年的车辆停放服务费用,请双方抓紧协商退费


自2021年1月1日起,市交通运输局接管上述路段有关城市道路泊位后,将开展道路泊位及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施工工程。施工期间,上述路段的所有城市道路泊位暂停收费;对其中不涉及施工的部分城市道路泊位,市民可免费停车,但须配合施工安排,及时挪移车辆。



改造完成后启动收费 不再设“月保”


有关城市道路泊位及设施设备全部改造完成后,市交通运输局将启动收费。届时街坊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生活号,实行“先停车、后付费”线上支付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市交通运输局派驻现场的泊位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外,市交通运输局接管上述路段城市道路泊位后,根据《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将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





小e今天走访发现,不少停车管理员岗亭和部分在停车辆上都被张贴或放置相关通告,通知车主提前做好停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