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花样阻挠电梯加装,还好他们有秘密武器 | 农林漫说法
2021-07-30 12:17:22







栏目语 · 农林漫说法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治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让更多的农林街坊知道应如何在生活中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越秀区司法局、农林街道办事处、农林司法所携手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推出“农林漫说法”专栏。专栏以原创漫画、案例回顾、法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讲述那些生活中的常见法律案例。


第四期:

加装电梯




【案件回顾】


农伯居住多年的老旧居民楼于5年前开始启动加装电梯项目,由于农伯居住在1楼,考虑到加装电梯对自己的意义并不大且施工后将对自己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小的影响,因此对于加装电梯一事,农伯始终抱持反对态度。


随后,楼内其他居民通过公开投票表决的方式,最终通过了加装电梯的决议。但因涉及细节性问题较多,居民们多次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对加装方案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修改。直到去年,加装方案才最终上报。


规划局通过了初审、公示、批示、批后公示等程序。但施工队即将进场施工前,农伯再一次提出了异议,并一度阻止工程开展,让加装工作再次停滞。


【调解记录】


农伯坚称,即便加装电梯的决议最终按“少数服从多数”的要求得以通过,但自己作为“少数派”的意见与诉求依然应该得到尊重和重视。他表示,加装电梯将影响到通行,也会造成消防通道变窄的安全隐患和房屋贬值的实际经济损失。因此,农伯提出了两个诉求:要求无偿使用电梯;要求高层住户支付自己4万元补偿金。



【办案思路及策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申请阶段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办案结果】


在相熟街坊、楼长、社区律师顾问以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多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双方在农伯提出的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协商。


经友好协商,双方商定由高层住户给予农伯一定金额的补偿,且农伯及其家人均可无偿使用电梯。取得共识后,施工队很快入驻,加装工作终于得以顺利展开。



【案件办理启示】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涉及相邻关系的处理,由于各人的家庭情况和需求利益不同,居民之间常常会产生争议,这是社区生活中常见的相邻权纠纷。


因此,应当尽可能让全体居民达成共识,协调利益、和谐推进,把加装电梯这种惠及民生、增进居民幸福感的民生大事做成惠民工程、和谐工程、共赢工程。





本期完



*原创图文,未经许可,请勿转载。【类别 原创】

漫画绘制 / 脚本:杨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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