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积分入学5月5日开始申请!4类群体可直接申请公办学位
2022-04-07 08:43:35







日前,越秀区教育局印发《2022年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有4类群体可直接申请越秀区属小学、初中的公办学位,除此之外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则可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初中的公办学校。积分入学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00至5月20日17:00。










4类群众可直接申请公办学位





根据《细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为广州市以外的来穗人员适龄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不含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凡适龄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在"广州 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积分系统,网址: htp: /djf.sjigz.gov.cn/bjfpublic/login)上报名申请入学,并由其符合条件的一方提交申请。


《细则》明确了保障性入学的4种情况,即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在越秀区统筹安排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4种情况分别是指:

  •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五年,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五年且在缴、有合法稳定职业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如申请人或其配偶拥有广州市内非越秀区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办理居住证,并向房产所在区申请积分入学);

  • 2、现居越秀区并在越秀区所属单位从事园林绿化、市政建设、消毒行业、城市管理服务、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连续两年以上、同时在以上服务单位缴纳社保累计两年以上并在缴的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 3、现居越秀区并获得“广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荣获2016-2021年度越秀区最美“好房东(好邻居)好雇主好雇员”称号来穗人员的随迁子女;

  • 4、申请人的子女具有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满11个学期以上(含11个学期),申请越秀区初中一年级学位的。






居住证满一年有合法住所即可参与积分入学





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保障性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的方式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公办学位,申请入学的积分以市积分系统核定的积分为准。

根据《细则》,符合以下申请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在积分入学系统内提交申请,即:

  • 1、已在越秀区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已连续居住满一年;

  • 2、申请人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一年, 现在越秀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在越秀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累计满一年以上且在缴。


有关分值计算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详情可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或致电街道服务窗口咨询。


根据安排,积分资料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

积分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5月5日9: 00至5月20日17: 00。